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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简章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4-08-03 08:23:09   浏览:13669次  字号: [大] [中] [小]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简介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是有志于东方文化事业的专家、学者、艺术家和实际文化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高级文化学术团体。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是在中央领导习仲勋等同志关怀下,于198910月成立的全国性民间高级文化学术团体,成立之初,由原中纪委常务书记韩天石和北京大学副校长、东方文化学界鸿儒季羡林为会长,实行双会长制,原文化部副部长王济夫担任该会常务副会长。现任会长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博士研究生导师、著名书法家、中管干部袁守启(启笛)

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分支机构。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将依托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优质平台,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相关特长,快速开展相关业务,为东方文化传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章

第一条、本机构名称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本委员会隶属于中国东方文化研究院会,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委员会宗旨:为加速推进我国教育事业和文化事业的研究和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种力量广泛参与教育创新课题的自主创新活动。才艺展演、国际交流、素质测评、艺术特长等级测评、艺术类考官、艺术教育培训师等相关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资源配置服务等。

第四条、本委员会所有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本委员会实行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领导下的会长负责制,会长由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提名聘用,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六条、委员会由名誉会长、名誉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主任、副主任组成,是本委员会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本委员会将设顾问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将聘请各艺术领域德高望重的著名艺术家为顾问,学术委员会将聘请教育科学界各领域著名专家、学者为艺术委员。

第八条、本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场部、大型活动开发部、研学部、培训部、对外合作部、财务部等。

第九条、本委员会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弹性工作制,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将参照事业单位财务条例。

第三章 业务范围

第十条、开展自主创新才艺展演、国际交流、素质测评、艺术特长等级测评、艺术类考官、艺术教育培训师等相关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指导和资源配置服务等。

第十一条、开展社会文化艺术水平,校园艺术特长等级测评,夏令营、冬令营、研学旅行、拓展、全国大型艺术才艺展演活动等。

第十二条、开展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的成果评估。

第十三条、承办国内、国际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及实施。

第四章 经营方式及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本委员会经费来源:在业务范围内,以开展活动服务收入为主,个人资助,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本委员会心的经费用于本委员会章程所列业务和事业的开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至成立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修改权、解释权属本委员会。

组织管理规定

为响应教育部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对文化和教育事业何提出的要求。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党的学校美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学生艺术审美素养是学校美育的责任和使命,艺术素质测评是衡量、推动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通过测评让各地各学校真正重视学校艺术美育,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美育,让他们具备满足“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所必备的艺术审美素养。要准确把握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目的和原则,确保试点工作不走样不变形,努力使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成为落实学生掌握一二项艺术特长的重要抓手。要认真总结经验,勇于探索创新,打好艺术素质测评这场攻坚战。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组织管理规定,望各合作单位和组织机构严格遵守、遵照执行。

一、认真执行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制定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测评项目”发展战略和实施组织方案、区域代理方案及合作协议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各级代理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制定的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地方等级测评工作。

三、严格按照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制定等级评分阶段、分类测评。

四、各级代理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要求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艺术水平的等级测评认证工作。

五、地方等级测评必须按照面试提问与专业考核并举的原则测评,测评现场应有影音资料、测评现场照片作为否则不受理、不发证、取消代理承办资格。

六、测评结束完毕,测评现场影音资料、照片与测评结果及审核表在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传给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审核,审核表须有二名以上专家签字,否则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不予受理,发回当地重新审核、签字。

七、省市级代理机构若授权测评单位,必须向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上报备案。否则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不承认测评结果,不发证书后果自负。

八、各级授权单位严格按照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制定的全国统一等级测评收费标准,不得多收费。(因地区发展水平不等,调整地方收费标准,需上报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备案,经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认可,或经当地物价部门申报、批准),否则,按乱收费处理,取消授权,终止协议。

九、地方授权单位组织工作中,不得夸大宣传,如实介绍主办单位,不得打着文化和旅游部的旗号开展工作,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一经发现,经过核实,将取消承办资格,收回授权,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十、地方测评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将测评及证书制作费用汇入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指定账号,否则不审核,不发证,后果自负。

十一、按照国家社会团体管理要求和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指示,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下级机构。各级测评单位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的合作单位,而非下级机构。

社会艺术水平特长等级测评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是中国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迈进的一个重要时期。中国青少年涌现出对艺术追求全所未有的高潮,对于他们对艺术特长的提升和培养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统一和规范对艺术特长的标准和等级的测评,通过举办艺术特长、艺术水平、艺术等级标准的测评,给广大青少年艺术爱好者一个艺术水平和等级的衡量标准,同时也给各大艺术类院校对艺术类特长生考评及招生工作提供一个仅供参考的标准。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将按照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的指示精神,在全国范围内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一)组织发掘、整理和研究东方文化遗产,开发文化资源;

(二)组织并推进与现代化建设事业密切相关的文化研究活动,如企 业文化、旅游文化、社区文化等;

(三)组织与改革开放事业相关的文化问题研究;承接各方面委托的 相关课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四)组织举办学术讨论会、展览会和各种文化活动;

(五)邀请海内外专家学者来华讲学或参加学术会议和文化活动;

(六)组织优秀学术成果的推广活动;

(七)编辑出版本会《通讯》、学术资料和书刊;

(八)组织文化、教育培训活动和文化咨询服务活动。从事教育创新培训、咨询及艺术展演、国际交流、素质测评、艺术水平、特长等测评的相关工作研究与成果申报。

测评专业

一、音乐类:

1、 健盘乐器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单、双排)等。

2、 西洋管弦乐器类: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巴松管)、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竖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鼓、定音鼓及打击乐器、木琴及马林巴琴、吉它、电吉它、电贝司等。

3、民族管弦乐器类:竹笛、笙、唢呐、管子、巴乌、葫芦丝、琵琶、扬琴、柳琴、月琴、古筝、古琴、中阮及大阮、三弦、二胡、板胡、高胡、民族打击乐器等。

二、声乐类: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谷唱法、少儿歌唱。

三、舞蹈类:中国舞、拉丁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等。

四、美术类: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等。2、西画:素描、速写、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等。3、书法: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等。

五、武术类;中华武术、跆拳道、散打、空手道、太极拳等。

六、语言类:1、朗诵(普通话、主持、小品)等级认证。2、英语认证等。

测评内容及要求

所有测评专业采取自备节目与基本功测试交替进行,考生首先表演节目,然后测试基本功。基本功测试当场随机抽签,稍做准备后进测试。每个考生表演自备节目和基本功测试的时间为3分钟。

一、音乐类:考生按自已填报的曲目进行表演(填报两首,

考生自选一首表演,评委可以指定加演第二首),测评时间限3分钟,考生必须演奏完整乐曲,考生可以根据老师要求自行组合自已的乐曲。

二、舞蹈类:考生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评委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

三、语言类:朗诵考生自备不同风格的作品两个,现场自选一个表演,另一个由评委根据考生的情况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限时4分钟。

四、美术类:美术类考生须现场完成作品,评委现场监考作品是否独立完成。限时3小时。基本功测试:按评委要求进行。

提醒一:书画类考生的所有用具自备。

提醒二:器乐类测试现场只提供钢琴、古筝,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评委及评审方法

每组评审由2名评委以上组成,艺术特长成绩分为一至十级,每级三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

考试结束,各承办单位将考生资料上传至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将在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网站公布。具体要求请查看分类标准。

提醒三: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字迹工整清楚,准确无误,不可缺填错填,特别是拼音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报考专业、级别等这些重要信息。同时上交三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存档、制证。

考官及评审方式
每组考官由3名组成。艺术特长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每级三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艺术特长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9分为良好,60分至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希望各省市地区承办单位继续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在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文化艺术委员会指导下,做好艺术特长等级测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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